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系列解读:门、窗类编辑搜图 随着2016年11月1日《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的正式实施,相对于1987年的旧版本,在很多的细则上作了合理调整,以满足社会发展的使用需求和习惯。本次为大家解读新规范中关于幼儿园门窗的详细规定。 《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JGJ39-2016 (一)关于窗的规范解读 4.1.5章节 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窗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 1.活动室、多功能活动室的窗台面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.60m; 2.当窗台面距楼地面高度低于0.90m时,应采取防护措施,防护高度应由楼地面起计算,不应低于0.90m; 3.窗距离楼地面的高度小于或等于1.80m的部分,不应设内悬窗和内平开窗扇; 4.外窗开启扇均应设纱窗。 解读:更多的时候窗台面跟地面的高度也和规范中的另一条(采光窗地比不应小于1/5)配合使用,此高度是充分考虑到了孩子的视角范围,满足幼儿园活动教室每天采光照射不低于3小时的要求。 当窗台面距地面高度低于0.9m时,除了加防护外,还要注意防护栏杆,除了扶手是横向的,立撑必须是竖向的,防止孩子攀爬。 另外,还需对窗的开启进行很制,开启的幅度不宜过大,防范安全意外的发生。 低于1.8时不设内悬窗和内平开窗主要是从安全防磕碰的的角度考虑,但是也有幼儿园建筑对规范的理解的不同,比如因为窗拉手高度,有的就设计成了内开的下悬窗(这种开启方式也要结合消防排烟看是否满足消防的要求),他是上面开启下面封闭,这样开启是不存在安全隐患的,但是内平开的的时候,一定要进行限制,防范安全意外的发生。 纱窗在规范中是必须装的,但是因为预算控制的原因,这种纱窗是刚刚满足了使用需求,这种纱窗的质量、防护、美观上都很一般,随着国内制造业的越来越发达,市面上还有很多升级款的纱窗,如隐形纱窗、金刚网纱窗、儿童防护纱窗等,有防护升级的、有不影响美观的,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升级。 编辑搜图 (二)关于门的规范解读 4.1幼儿出入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: 1.距离地面1.20m以下部分,当使用玻璃材料时,应采用安全玻璃; 2.距离地面0.60m处宜加设幼儿专用拉手; 3.门的双面均应平滑、无棱角; 4.门下不应设门槛; 5.不应设置旋转门、弹簧门、推拉门,不宜设金属门; 6.活动室、寝室、多功能活动室的门均应向人员疏散方向开启,开启的门扇不应妨碍走道疏散通行; 7.门上应设观察窗,观察窗应安装安全玻璃。 解读:随着国内制造业的兴起,在玻璃使用上已经从早期的绿更玻璃,逐渐升级到了现在的超白玻璃、钢化玻璃、双层夹胶玻璃,颜色也有绿色和蓝色两种比较常规的选择,功能上也有了隔热、隔音、降噪的功能,而且玻璃的使用也有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来约束。 门的双面除了平滑、无棱角外,还需要做防夹手的处理,防止儿童夹手,一般市面上有配套的防夹手材料,也可能在施工制作时作防夹手的处理,比如门扇固定侧离地30cm起到130cm的位置做软包,防止孩子夹手,这种做法我们已经在上百家园所中已经使用,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。 关于门的开启方式,这两年因为日本幼儿园设计的兴起,我们发现日本幼儿园用的门都是推拉门,很多人就会觉得很好,但是这是在日本人的生活习惯上建立的,如果在国内使用的话,他是满足不了消防的疏散要求的,因为不管发生地震还是火灾,推拉门的轨道很容易发生变形,那门的开启就困难了,直接会影响到消防安全疏散,所以使用习惯的不一样,还是要遵循自己的方式,以安全、实用为主。 一般教室和人比较集中的室内空间,门的开启方式都是要朝疏散方向开启的,在建筑设计师门是向室内方向退后安装的,为的就是把公共区的走廊让开,以免妨碍走廊的使用和磕碰孩子。门上观察窗设置不仅起到了安全防护的作用,在功能上和美观上也起到了通透和趣味性的作用。 4.5.5当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为二层及以上时,应设提升食梯。食梯呼叫按钮距地面高度应大于1.70m。 解读:首先,除了餐梯自带的门以外,我们还需要加装安全防护门,门需要在1.7m以上位置安装锁具,日常使用中,每层指定使用监管员来管理。并且,食梯使用是需要有安全员的,每年还需要定期学习,和食梯厂家定期进行沟通维护保养。同时建议安装独立监控,进行实时监控并记录,防止安全隐患发生。 以上是对新规范中门窗部分进行的解读,重要的不是解读而是通过解读您能理解,并在幼儿园的建设中和使用中对您起到一定的帮忙,这是我们希望发生的事情。 如果大家希望了解更多的幼儿园相关信息,可以多多关注我,我会定期和大家分享一些幼儿园的相关信息,欢迎您的关注来访,谢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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